再開發潛力・土地高度利用度
將國土數值資訊用途地域資料的法定容積率上限,與國土交通省交易資料中獨棟住宅・土地交易(不含大樓)的「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 ÷ 土地面積」算出的實測建築密度進行比較,用以顯示相對法定上限有多少未被利用(未利用建築潛力較大)。
再開發評分 = (法定容積率上限 − 實測建築密度平均值)=「未利用容積率點數」,在全區域間的排名(百分位,0〜100)
※國土交通省交易資料中的「容積率」欄是交易時點的法定上限值,並非實際建成建築物的容積率(as-built值),若直接比較將變成同一資訊來源之間的比較、無法獲得有效訊號。本指標改用獨棟住宅・土地交易的總樓地板面積÷土地面積作為實測值的近似。大樓交易因面積為專有面積而非土地面積,不在對象之列。用途地域資料的整備年份可能較舊,與現況有出入。交易件數較少的區域(不足5件)不計入彙總。個別建築計畫請務必以自治體最新的都市計畫資訊確認用途地域・容積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