災害風險・安全評分(滿分100分)
綜合國土數值資訊的洪水淹沒想定區域、易液化程度、土砂災害警戒區域、海嘯淹沒想定,以及國土地理院的地形分類(舊河道・盛土地・段丘面等),以町丁目中心點1點與災害地圖・地形圖重疊判定(因僅判定中心點而非整個面,邊界附近的町丁目可能與實際情況略有出入)。地震搖晃程度(地盤放大係數)目前尚無可靠的町丁目級資料,故未納入計算公式。
安全評分 = 100 −(洪水風險×15 + 液化風險×12 + 地形風險 + 土砂災害風險×10 + 海嘯風險×15)(限制在0〜100範圍內,四捨五入取整)
洪水風險(0〜4)
淹沒想定區域內,想定淹沒深度5m以上=4,3m以上=3,1m以上=2,不足1m=1,區域外=0。若原始資料未記載淹沒深度,則不論深度一律賦值「2」。因此「2」不一定代表中等深度,許多情況僅表示「區域內但深度不明」,請留意。
液化風險(0〜3)
直接採用國土數值資訊「易液化程度地圖」所示的等級(最大限制為3)。0=不屬於易液化程度地圖的對象,數值越大代表地盤越容易液化。
土砂災害風險(0〜2)
判定是否屬於國土數值資訊的土砂災害警戒區域(土石流・陡坡崩塌・地滑)。特別警戒區域(紅色區域)=2,警戒區域(黃色區域)=1,區域外=0。
海嘯風險(0〜4)
海嘯淹沒想定區域內,想定淹沒深度5m以上=4,3m以上=3,1m以上=2,不足1m=1,區域外=0。原始資料未記載淹沒深度的區域,與洪水風險相同一律賦值「2」。
地形風險(0〜20)
根據國土地理院的地形分類(治水地形分類圖等),對舊河道・後背濕地・盛土地・填海地等有時被認為地盤或淹沒風險較高的地形賦予較高風險值,對段丘面・山地等相對穩定的地形賦予較低風險值(最大20)。無法判定分類的區域記為0(中立),並不代表風險低。
由於僅以町丁目中心點1點與災害地圖・地形圖核對,面積較大或位於邊界附近的物件,實際地址與評分可能不一致。地形風險是基於地形成因的統計性傾向,並非個別地盤調查結果。判斷具體物件時,請務必以門牌號為單位查閱自治體的原版災害地圖。